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企管函〔2013〕128号)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13-07-16集团公司在川企业:
近期,四川部分地市普降大到暴雨,在局部地区形成较为严重的洪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集团驻当地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灾情发生后,以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集团在川企业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抗洪抢险,尽***努力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绩。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关注,心系抗洪一线,通过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向在如此危险困难条件下坚守抗洪抢险第一线的广大干部员工表示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根据相关气象信息,未来数日西南部分地区还将迎来较大范围强降雨,为防范因恶劣天气和次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强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践行“以人为本”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汛期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各级企业负责人必须把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坚决践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继续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通报防汛工作动态,确保通讯调度指令畅通。重点单位必须坚持安全隐患日排查工作,制定并发布应急预案,进行预案宣讲和演练,保障撤离通道畅通无阻,确保突发情况下全体员工能够快速安全撤离。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隐患监测监控和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针对企业实际,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周边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生产厂房、工地、物资存放场地、职工生活区要采取全面防护措施并建立日巡查检查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厂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在雷电天气情况下,要停止装卸油、气储罐,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
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要重点抓好矿区内防滑坡、防垮塌、防泥石流和防洪工作,认真检查高边坡,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尾矿库和各类排土场的监测监控,确保处于稳定可控状态。
三、强化应急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强化企地防汛协作
受降雨影响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梳理并完善因洪涝灾害可能引发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项落实应对措施,把职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一旦发生突发灾害,应立即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报告。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气象、防汛、国土资源、应急抢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信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一旦发生汛情,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救灾相关工作。
四、积极筹划,科学评估,做好恢复生产的组织工作
受灾区域各单位应积极筹划,充分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应结合企业受灾情况,通盘考虑、以确保安全生产为首要目标制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恢复生产阶段,应对企业关键工序、关键设备、关键环节,特别是机电设备及线路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方能恢复生产。
各单位在应急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报告。
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24小时应急联络方式:
联系人:崔云龙
联系电话:13001116877
特此通知。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