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4-02-19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集团)公司、各科研设计院、各重点企业:
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及国资委的工作部署,为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实现中国建材集团新的发展目标,集团公司决定,立即在全集团范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针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集团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二、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工作从2月20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 企业自查阶段(2月20日到2月29日);
(二) 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到3月20日);
(三) 集团检查阶段(3月21日到4月30日);
(四) 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三、检查工作组织领导
责成集团公司企管部会同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集团所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安全大检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并实施集团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工作,亲自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和整改工作。
各单位须明确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层层落实,切实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凡有生产经营活动及员工生活相对集中的区域都要进行检查。其中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检查在建项目 “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重点隐患及其监控、防范和整改措施。对矿山、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和职工生活区的安全隐患也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工作秩序、预防设施、现场安全宣传、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等,检查企业开展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情况(包括治理方案和具体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四)应急措施和预案演练。检查各单位的安全应急预案准备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应在大检查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
五、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领导这项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逐级考核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
(二)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足,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工,确保生产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大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强硬措施,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通过检查,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教育培训要突出重点:管理部门要以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一线操作人员要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
(四)各二级单位要将自查的情况,包括检查项目数、查出的隐患、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责任制的落实和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今后的工作措施以及需要由集团公司帮助协调的问题等,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各重点企业在将上述情况报相关子(集团)公司的同时抄报集团公司。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在检查工作过程中应以简报、通报、汇报等形式及时反映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表扬先进,宣传典型单位的成功经验,并于5月31日前认真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工作。
联系人:谭东杰、张健
联系电话:010-88416688-6421/6401
电子信箱:tdj@cnb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