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CNBM 发布时间:2008-06-25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建设部决定开展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并就此发布了《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34号,以下简称“通知”),请有关单位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建筑市场司栏)进行查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好换证申报工作。
二、请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申报单位联系表》(可登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网站www.cnbm.com.cn公告栏下载)以Email方式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
三、请将换证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档报送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其中,建筑装饰工程专项、消防工程专项、建筑幕墙工程专项、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专业资质的换证申报材料7月25日前报送;环境工程专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换证申报材料9月25日前报送。
联系人:刘镜民
联系电话:(010)88423512(或88416688转6512)
传真:(010)88423512
Email: ljm@cnbm.com.cn
附件: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申报单位联系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