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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企改革 完善国资监管—记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局局长李冰为第十二期中青班讲课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0-29

10月13日晚上,第十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邀请到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局局长李冰授课,以《深化国企改革 完善国资监管》为题,讲述了国资国企改革重要进展、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十三五”时期,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并向纵深发展,国资监管体制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李冰局长为大家总结了2021年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的四点:一是全面推进改革评估;二是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三是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四是加强经验总结推广。通过实施国企改革的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发力、破局闯关,不断向纵深推进 ,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取得了一系 列重大进展和重要成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围绕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突出抓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突出抓好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突出抓好三项制度改革;突出抓好改革专项工程;突出抓好党的领导。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是简单地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而是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比如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坚持“一 企一策”,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再比如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是一混了之,而是在“改机制”上下功夫,并对混改企业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激发企业活力。专业化、体系化 、法治化监管是出资人监管能力现代化的体现,也是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总的来看,面向“十四五”,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国有企业必须迈过竞争中性这道坎。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由于符合世界通行规则,更有利于国企应对竞争中性。因此,一些应当由出资人行使的权益,就应当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归位于出资人;未完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企业应尽快完成改革,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这不仅是提升国资监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的需要,更是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 的战略需求。